康正果女士的《重审风月鉴——性与中国古典文学》能够以相当坦率而又十分严谨的态度来考察中国古代文学中的性现象,在论述演进的过程中始终秉有文本细读所要求的中立态度和常识理性,即如她自承的,“角度是中性的,视野是开放的”。
视野开放,在康正果看来就是“更倾向于跨过文学文本和其他文本之间的疆界,取消经典文学与杂文学之间的绝对划分”,这样的取向未始不对,然而《重审风月鉴》的副标题“性与中国古典文学”不很恰切。尽管德里达宣称任何文本都可以做文学解读,文本与文学作品之间毕竟仍有相当多的不尽相同之处,而《重审风月鉴》有意无意同化虚构文学与纪实文本之间的界线实在是对该书的一种戗害而非创造。如果说《金瓶梅》和《肉蒲团》等作品已潜移默化由通俗文学晋升为经典文学,那么《如意君传》和《浓情快史》之属则无论如何很难说有经典文学的艺术价值,不便统归于“古典文学”的名目之下。我以为用“中国古代文本中的性意识”来替代原副题似更为合理。鉴于康正果的主要研讨对象不是古代性行为和性风俗,而是性观念与性制度,用“性意识”来替换大而无当的“性”就显得十分必要,这里可以比照福柯《性意识史》被误译为《性史》的先例。就其考察范围,康正果称“不奢想填满文学史上的朝代空白”,“只能满足于举隅,即把那些比较常见的,实际上也是具有认识价值的作品作为重审的对象,以期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作者也许不很清楚“举隅”一词的习惯用意,但她的重审对象确实如其所说是“比较常见的”,亦即没有超出高罗佩、韩南等前辈学者的著作所揭示的范围。至于是否能完全达至“举一反三”的目标,而不会以管窥豹、甚至以偏盖全,下文还会详述。
康正果文本细读的本领出色,命笔精辟处所在多有,而尤以“男色面面观”一章为胜出。这不仅仅因为该题目的研究还相对薄弱,更在于康正果考掘深遂,将隐性的心理结构与建制结构揭露出来。男性同性恋在中国古代一方面身份暧昧不明,一方面又得到宽容乃至纵容,现象十分特殊。康正果从权力关系切入,认为君王、贵胄与嬖臣、娈童之间存在着压迫和奴役,同时,古代文本所反映的同性恋现象很大程度上不是自然的性倾向,“男色始终是女色的补充”。康正果进而提出“古代的男风传统基本上是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在男人内部的翻版”这一黄钟大吕式的论断,针刺出畸异人际关系的政治意味。此外,对《越人歌》所做的令人信服的同性恋解读亦深具革命性。仅凭这些考辨,便可见《重审风月鉴》一书成就之一斑。不过这里我们仍须记得福柯反复强调过的:“必须写一部性意识史,使它不受压制—权力、禁止—权力这种观点的支配,而受表扬—权力、知识-权力的观点支配。”(《西方和性的真相》)或许由于视野所限,康正果对此重视不足。比如《重审风月鉴》没有触及到的余怀《板桥杂记》中《张魁官性倒错》一则,讲述惯在妓馆出没的男色张魁年长后备受揶揄诋诃,却依旧每天早上“插瓶花,?炉香,洗?片,拂拭琴几,位置衣桁,如曩时”。此类自我奴役、自觉扮演传统女性角色的个案实在深可玩味。对于《品花宝鉴》,康正果准确地评为“处处都按照女色的模式描绘名士心目中的男色”,但就此停步不前。而王德威《寓教于恶——三部晚清狎邪小说》一文却更进一步,指出《品花宝鉴》的逻辑是“女人只是一个带有男人所规定的‘女子’特征的东西,是一个由男人制造并可以被男人完善化的‘角色’”,而苦心孤诣追求的男色不过是将所有对女色的期望粹于一身而已。较诸康正果,王德威换了一个角度,实际上则是深入了一层。
作者灵心慧眼,常能见人所未见,故每有匡正矫失之功。书中批评最力的要数《聊斋志异》。康正果认为“愿望万能的叙事程式几乎被作者蒲松龄运用到了将现实魔化的程度”,“男人渴求于女人的一切世俗欲望几乎全从鬼妖美女的身上得了补偿”。她更说“此类想得太好、编得太美的故事常常肤浅到成人童话的程度”。尽管不是全部《聊斋志异》的内容都反映了这种欲望的投射,康正果对这部流传既广、评价也高的短篇小说集所做的批判还是具有启发意义的。她还强调《聊斋志异》“是一本男人写给男人的书”,我们当然知道这是韩南对中国古代肉欲小说的总评价,不过此一论断虽然读来淋漓痛快,细度之下却发现有些乱放空箭,它至少忽略了这样一个大前提,即中国古代的任何文本都可说是男人写给男人看的,即便不是写给别人看也是男人写给自己看的,原因在于中国古代女性社会角色和文化素质的双重制约使她们既不可能是作者,也不可能是读者。因之,仅仅标举肉欲小说的作者与读者是男性则未免有失公允。
由于康正果在文本解读之余更嗜社会心理分析,喜欢见缝插针,有时穿凿太过,一些基本的文学事实反遭遮蔽。比如她抱怨“中国古代小说的重大缺陷在于缺乏叙述的真实性”,在虚构作品中寻觅“真实性”如果不是缘木求鱼,至少也是对文学的理解有偏颇。也许康正果女士对中国古代的文本生成机制和叙事学比较陌生,更倾向于将社会研究的方法施诸文学作品。这一做法留下的遗憾就是对西门庆和潘金莲这样不可完全化约为隐喻的终极文学角色阐释力度明显不足;对《肉蒲团》这样意蕴丰富的作品解读略显粗糙和武断。按理来说,对于《肉蒲团》,康正果肯定参考过水晶的博士论文和韩南的《李渔的创新》,对其明显的滑稽模仿的特质会有所知闻,这种忽视或许可以归因于她不很清楚作品意向与作者意向的分野,而胶着于李渔的心态解析。
实际上,如果说我们对《重审风月鉴》有什么遗憾的话,最突出之点便是前文提到过的视野限制。一方面,康正果的注目所在过分集中于肉欲小说,对不表现肉欲色情的文学、对虚构之外的历史文本都缺乏热情关注;另一方面,在肉欲小说内部,她也不加解释地排斥了一部分相对而言较少文学价值的作品。摹写风月场所景况的《海上花列传》偏偏淡化性描写,其实暗示着另一种类型的性观念,可惜没有得到重视。1936年朱光潜即发表《性欲“母题”在原始诗歌中的位置》一文,提示渊源有自的文学性意识问题,或许因为康正果不想“填满文学史上的朝代空白”,几千年民间诗歌中真实可信的性意识信息遂遭捐弃。任何著作都可以拣择其探讨范围,但得出的结论也只在其范围内才可能具有有效性,一旦要逾此雷池,如康正果所说的“举一反三”,就有以偏盖全的危险。比如《重审风月鉴》从房中书和《金瓶梅》中便得出结论:“中国古代性观念中的一个基本教条,即认为男人的精液是他最宝贵的东西,是他健康的保证和生命的源泉,射精必然会导致元气的损伤。”夏志清先生的文章《〈红楼梦〉里的爱与怜悯》早有富于洞察力的论断:“好色的人——不论是贾珍也好、薛蟠也好,抑或夏金桂也好——只求淫欲的满足,虽然纵欲过度,而仍能保持旺盛精力。”由此我们知道至少曹雪芹是不信上面那个“基本教条”的。至于康正果不谈下下九流的色情作品,是否出于轻视,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想起戴不凡先生的《小说见闻录》中有《跋〈灯草和尚〉》一则,他在最后有句联语,说的是“真正岂有此理!亦堪遗臭万年”。《灯草和尚》之属,我们何以不让它们“遗臭”呢?风月鉴,“重”审并不算多,三审四审亦不为过,要审到风清月明,恐怕还要假以时日。